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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0日電)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表示,因應軍公教人員在公務機關內兼任職務的兼職費已20年未調整,9月起兼職費每月調漲新台幣500元。
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處長林素安告訴中央社記者,軍公教人員依法兼任公務機關內職務的兼職費已20年沒有調整,去年開始陸續蒐集意見,日前行政院已核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9月1日起兼職費每月調漲500元,依官等不同,從每月領取2000至3000元,調漲至2500至3500元,每月最多領兩份兼職費。
林素安指出,所謂軍公教人員在公務機關內的「兼職」型態,包括兼任公務機關內尚未補人的職務空缺、擔任跨部會會議委員、機關代表等。
林素安表示,若軍公教人員經權責機關核准在公務機關之外兼職,如在政府投資企業兼任官股代表等職務,單一兼任職務的兼職費上限也調漲500元,為8500元,因最多領取兩份兼職費,總額上限也從1萬6000元調漲為1萬7000元;若兼任公司常務董事或常駐監察人,單一兼職費上限為1萬2750元,兩份兼職費上限2萬5500元。
對於聯合晚報報導,此次修改兼職費標準是因為年改,趕在年底大選之前向公務員示好。林素安表示,這與年改沒有關係,因為並非每位公務員都會兼職,且領取兼職費者,也是因為職務關係額外多負擔工作。
另外,聯合晚報報導指政府正在研議放寬公務員兼職兼差,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也在高雄人事主管會報中表示,年改後應該多為現職人員著想。對此人事行政總處透過新聞稿回應,銓敘部106年起就對「公務員服務法」啟動研修作業,人事總處配合蒐集各方意見,目前仍在討論中。至於報導提及人事總處施人事長於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之發言,係媒體將當日就不同主題的簡要紀錄拼湊而成,已非當時表達原意。(編輯:李信寬)10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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