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808280360-1.aspx
(中央社台北28日電)中國一項審議中的法案提出「居住權」概念,主張住宅產權70年到期後自動續期。至於續期是否需要費用、需要多少卻仍是懸念。外界認為,居住權的概念也代表官方日後徵收房產稅有了理由。
中國大陸的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一般住宅買賣只有40年到70年不等的土地使用權,產權到期後如何處理備受關注。
每日經濟新聞報導,中國大陸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27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物權編草案首次規定了「居住權」: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約約定並經登記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生活居住需要。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提出居住權,有助於未來在租賃、以房養老等領域實現更好的保障。
草案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2016年4月,中國浙江省溫州一名購屋者買了中古屋才發現土地使用權已經到期,無法過戶。當時溫州市政府要求,此案例中的20年產權到期的業主,需按照房屋價格1/3繳費續期,引發爭議。
審議中的草案中儘管提出了續期費用「或者減免」,但究竟續期是否需要付費、付多少費用仍未有明確而一致的規範。
此外,有專家認為,現行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所以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自動續期也意味著具備了徵收房產稅的基礎。
房產稅去年以來受到熱議,外界認為這將有效抑制房價,但也會對所有有房者帶來更沉重的經濟負擔。(編輯:張淑伶/邱國強)10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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