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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4日電)北檢今天偵結華山草原分屍案,起訴目前遭羈押禁見的陳姓犯嫌;全案下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開庭後認定陳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因此裁定收押禁見。
法院開庭時,陳嫌坦承犯下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犯行,但否認有性侵被害人,不過法官根據起訴書所載的相關人證、物證等資料,認為陳有對被害人進行強制性交犯嫌,足認他所涉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毀損屍體犯行,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認為,陳姓犯嫌所涉的殺人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而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性,有相當理由足認陳有逃亡之虞。
此外陳姓犯嫌以刀械肢解被害人屍體,並以機車運往山區隱匿處丟棄,顯有湮滅證據的行為,且本案尚不排除有其他共犯存在,有事實足認陳嫌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綜合上述,法官諭知陳姓犯嫌予以羈押且禁止接見通信。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姓男子今年5月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並在該處進行教學;被害人因報名課程,多次至野居草堂。
檢警調查,被害女子於5月31日下午4時左右到「野居草堂」後,與陳嫌等人聊天及飲酒;6月1日凌晨0時30分左右,被害人因酒醉在「野居草堂」昏睡。
然而陳姓犯嫌在同日凌晨4時左右,性侵昏睡且無力反抗的被害女子;被害人被陳嫌的舉動驚醒,極力反抗,陳便以手勒住她的頸部,導致窒息死亡。
陳姓犯嫌擔心東窗事發,用刀子將被害女子的屍體連同衣服,依序切割成13部位;為掩飾殺人行徑,陳嫌在6月4日將7袋屍塊分別置入麻袋、運動提帶及後背包內,再以機車載運至陽明山棄置。(編輯:李亨山)10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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