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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30日電)落實居住正義,國產署提供國有地供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目前已撥用25處國有土地、3處國有房地,總面積達19.84公頃,總公告現值達新台幣達174.5億元,且其中18處更位於雙北市精華區。
落實居住正義是蔡英文總統的政見之一,為此,民進黨政府上任後積極規劃興建社會住宅。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年5月31日聽取內政部報告「社會住宅政策推動情形」後,請各部會繼續積極盤點待活化之房地資源,以儲備社會住宅所需用地。
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為配合社會住宅政策,已協助各地方政府完成撥用25處國有土地、3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19.84公頃,房屋37戶)。其中位於台北市的國有土地與房地有12處,分別位於松山區、萬華區、文山區、大同區、信義區、中山區,皆處台北市中心,若以撥用時土地公告現值計算,總值達120.3億元。
另外,位於新北市的國有土地與房地則有5處,分別位於中和區、三重區、 三峽區,總公告現值27.9億元。再加上桃園、台中、高雄市及台東縣共10處國有土地與房地,國產署目前已撥用的國有土地與房地,合計總公告現值達174.5億元。
對於國產署「慷慨」撥用具高商業價值的國有土(房)地供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國產署官員表示,這是配合政府政策。外界常質疑社會住宅多興建在偏遠與交通不便地區,但從國產署撥用情況來看,其實有許多位於市區精華地帶,確實考量青年族群需求。
國產署官員表示,在住宅法有關社會住宅的部分條文修正前,多數國有地皆為有償撥用。尤其是公股基金如國防部營改基金持有的房地,屬於公有但非公用,因此只能有償撥用,但去年法條修正後得採租用方式。
國產署表示,目前已配合篩選出全台73處、面積27.74公頃的國有土地,並於6月間提供內政部營建署盤點評估作社會住宅用地,營建署轉請各地方政府評估,未來將朝無償撥用或租用方向規劃。(編輯:黃國倫)10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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